今年以来,县应急局落实“四个一”工作举措,扎实推动“厂中厂”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,规范出租方、承租企业安全管理行为,强化企业现场安全管理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提高“厂中厂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。
组建一个工作专班。印发《“厂中厂”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》,明晰治理对象范围和5项18条重点整治内容。应急局联合消防、住建(城管)、资规、数据等部门组建一个工作专班,协同联动,精准发力,对“厂中厂”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会商、研判、检查、交办,并通过“周调度、月通报”制度,定期亮进度、晒问题、亮先进、晒成效,推动“厂中厂”专项治理走深走实、提质提效。
建立一本工作台账。采取“以村保镇、以镇保县”的方式,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“厂中厂”起底式排查行动,摸清出租方和承租企业底数。每周核查镇(街道)、开发区企业底数变动信息,对新发现的未上报工业企业,按相关要求将企业信息录入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,建立出租方和承租企业“一本账”。目前,全县共摸排“厂中厂”企业377家,其中,出租方114家,承租企业263家。
开展一轮帮扶指导。编制“厂中厂”专项治理文件汇编,将工作要求及时传达至企业一线。针对黎城街道、戴楼街道和开发区“厂中厂”企业面广量大特点,该局组织人员开展一轮上门“一对一”帮扶指导,分片区对辖区“厂中厂”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,详细讲述安全管理协议、疏散通道、“一键响铃”报警设施、应急演练以及违规动火、检维修、装饰装修等方面有关要求,帮助企业落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提升专项治理效率。
整治一批问题隐患。加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应急局联合消防、住建(城管)、资规、数据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联合综合整治,把同一幢建筑物分割出租、分层出租重点“厂中厂”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,紧盯现场管理、疏散通道、动火作业、危化品使用等重点事项,对发现的问题,形成清单集中交办,督促落实整改措施,确保隐患闭环管理。截至目前,共检查“厂中厂”企业424家次,整改问题隐患475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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